冷熱飲安全飲用溫度建議
與您一同為食品安全把關
為了您的食安重要,可味包子冷熱飲安全飲用溫度建議:
一般來說,飲品建議食用冷飲或熱飲,但有些人會選擇喝溫度飲品,或者是選擇比冷飲溫度再稍微高一些的涼度飲品.....
但是您知道嗎?食品飲品在7~60°之間稱之為『食品危險溫度帶』,因為許多病原菌在此溫度間會快速生長繁殖,或是產生毒素。
而許多家長為了兒童飲用品的著想,通常都會選擇這樣的危險溫度代的飲品來讓孩童使用,這樣間接會讓孩童身體不適,甚至有拉肚子的危險狀況。
所以為了您的飲用安全著想,在溫度炎熱的天氣,建議您在選擇飲用熱飲或是冷飲,若是必須只能選擇溫度飲品時,建議能在半小時內立即飲用完,避免病原菌的滋長......
可味包子、饅頭、飲品在完成製作後,會於2小時內放置冷卻並冷藏至冰箱內維持食品鮮度,以避免食品危險溫度帶的產生及變質;以下建議外帶的您可這樣做~
⭕️購買後若非立即食用則儘速放置冰箱保鮮
⭕️也可攜帶保冰袋裝放食品得以保鮮
⭕️冷品與熱品需分開擺放避免溫度混淆影響品質
< 以下為製程安全衛生管理研究資料 >
冷卻及復熱時的注意事項
7~60° C 之間稱為是食品之「危險溫度帶」,因為許多病原菌在此段溫度間可快 速生長繁殖或產生毒素。
̇ 當食品經加熱烹調後,若未能於半小時內供膳,必須予以適當冷卻,讓食品快 速通過此溫度範圍,減少病原菌孳生。
̇ 冷卻後的食品可繼續冷藏並適時直接供膳,或者視需要重新加熱(復熱)後供膳。 冷卻及復熱作業,可遵行以下相關準則:
冷卻處理
̇ 冷卻過程中,應在 2 小時內將食品由 60° C 降低至 21° C,再於 4 小時內將溫度 降低至 7° C 以下。
̇ 全程冷卻時間不宜超過 6 小時,在冷卻過程中亦必須隨時監測溫度。
̇ 若在 2 小時內無法將食品溫度降至 21° C,該食品便必須丟棄,或重新加熱後再 次冷卻。
食品保存時的注意事項
̇ 未能於半小時內供膳的食品,必須適當地控制保存溫度以降低病原菌孳生。 ̇ 食品保存除了溫度控制外,也應注意時間之控制。
冷食保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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̇ 冷食的冷藏,溫度應控制於 7 ̊C 以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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̇ 冷食的供應,溫度不可超過 21 ̊C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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̇ 冷食自冷藏庫取出後,必須在 6 小時之內售出或供應,否則便應丟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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̇ 為了有完善的溫度與時間控制,冷食必須貼上標籤顯示其從冷藏櫃取出的時間 和必須丟棄的時間。
熱食保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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̇ 熱食的安全熱藏溫度應控制於 60 ̊C 以上。
̇ 熱食必須在 4 小時之內售出或供應,否則便應丟棄。
̇ 為了有完善的溫度與時間控制,熱食必須貼上標籤顯示其必須丟棄的時間。
可味包子與您一同為食品安全把關。